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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成考學生違規(guī)處分條例

更新時間:2022-05-31 08:47:00  來源:大牛教育成考網  點擊量:

導讀:成考學生也要遵守成人院校的校規(guī),違規(guī)者同樣會被處分。下面就為考生們介紹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成考學生違規(guī)處分條例。 。

  成人高考被錄取的考生雖然不用像普通大學生那樣上課,但也依舊要遵守成人院校的校規(guī),違規(guī)者也同樣會被處分。下面就為考生們介紹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成考學生違規(guī)處分條例。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成考學生違規(guī)處分條例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成考學生違規(guī)處分條例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強化誠信教育,維護考試的公平和公正,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精神,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章 學生考試違規(guī)的分類

  第二條 學生考試違規(guī)行為分為考試違紀行為和考試作弊行為兩種。

  第三條 考試過程中,學生在考場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沒有在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規(guī)定位置上簽名。

  (二)以各種方式攜帶(夾帶)規(guī)定以外的涉嫌有礙考試公平性的物品(包括無線通訊設備、電子設備、手提袋、書籍、報刊、草稿紙等)進入考場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三)在考試過程中未經監(jiān)考教師同意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和用品;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

  (五)監(jiān)考員宣布考試結束后,繼續(xù)答題

  (六)未經監(jiān)考員同意,擅自離開考場;

  (七)將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八)考試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

  (九)不服從監(jiān)考員管理,妨礙監(jiān)考員履行職責

  (十)其他違反考試規(guī)定,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四條 學生曠考,也被認定為考試違紀行為。

  第五條 考試過程中,學生在考場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電子設備;

  (二)抄襲或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案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四)使用通訊設備;

  (五)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考試材料

  (七)在試卷、答卷、草稿紙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

  (八)冒名代替,以他人身份參加考試

  (九)其他被認定的作弊行為。

  第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被認定為相關的學生試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評卷過程中被發(fā)現(xiàn)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或試圖取得考試資格:

  (二)出具和使用偽造的課程成績和各類專業(yè)技能水平(等級)考試成績證明

  (三)考試結束后,用不正當?shù)氖侄胃拇鹁韮热莼蚋目荚嚦煽?

  (四)根據筆跡鑒定、監(jiān)控錄像或其他技術手段,確認的代考行為;

  (五)組織和安排他人進行考試作弊

  (六)在院內或院外的考試中,代替他人考試,或安排他人代考。

  第七條 各級考試機構組織的統(tǒng)一考試和院外的其他考試,參照其考試規(guī)則,結合本條例,認定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行為

  第三章 學生考試違規(guī)的處分

  第八條 學生有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所列舉的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行為之一,取消相應課程的考試成績。

  第九條 學生有第六條(八)款、第七條第(五)、(六)、(七)款所列行為,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 學生有第七條第(二)、(三)、(四)款所列舉行為,給予留校察看一年處分。

  第十一條 學生有第六條(一)、(二)、(三)、(四)、(五)、(六)、(七)、(九)款、第七條第(一)款所列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

  第十二條 學生有第四條所列的所有考生違紀行為,屬初犯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重犯,給予記過處分。

  第十三條 因考試違紀或作弊處分者,不得參與評優(yōu)。屬黨、團員的同時給予黨、團組織處分。

  第十四條 學生的考試違紀行為和考試作弊行為,如果觸犯國家、地方法規(guī)的,除按本辦法處理外,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章處分程序

  第十五條 由成人教育學院向考試違規(guī)的學生發(fā)出《學生違紀處分告知書》,告知其考試的事實和擬作出的處分的等級?!秾W生違紀處分告知書》一般由本人簽收。特殊情況下可以用其他形式,送達被處分的學生。學生接到《學生違紀處分告知書》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如果對考試違規(guī)事實和處分的等級有異議,可以向教務處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

  成人教育學院在學生收到《學生違紀處分告知書》三個工作日之后,將正式發(fā)布處分決定。

  第十六條 學生對考試違規(guī)正式處分決定后,如有異議,可按照《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組織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以上就是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成考學生違規(guī)處分條例,考生們可以用作參考。若考生們關于成人高考學校還有任何信息想要了解,都可以資訊大牛教育成考網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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